| 来源: 发布日期: 2014-08-20 访问量: |
8月19日上午,市排管中心对新增环保标志核发窗口核发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新区)环保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各新增环保标志核发窗口核发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上,就增设19个环保标志核发窗口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环保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严格按照推进时间表,抓紧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随后,排管中心对参训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就环保标志核发、换发以及核发软件的使用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上机考核。
此次核发人员业务培训的开展,为我市在今年9月1日全面开始实施的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环保标志免检核发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