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公司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洪环行罚〔2025〕68号
当事人名称:江西东升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55816400804
地址:湾里管理局罗亭镇义坪村
2025年8月31日凌晨,我局对你单位开展“利剑行动”专项突击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主要经营塑料制品制造,主要生产设备有圆织机、拉丝机、打边机、印字机、造粒机、覆膜机、搅拌碎裂机、烘箱等;产品为塑料编织袋,产品以聚丙烯、填充母料等为原料,经搅拌、烘干、造粒、拉丝、编织、裁剪、载袋、印字、封口、包装等工序制成;造粒、拉丝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经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向15M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造粒拉丝生产车间内造粒工序未生产,拉丝工序正在作业,车间北面窗户均未关闭,且VOCs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未开启,现场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员工立即开启废气处理设施,但该员工以企业负责人不在为借口,待执法人员进一步督促后才开启。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该企业和现场负责人的基本情况;2.2025年8月31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江西东升塑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且未开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3.2025年8月31日现场照片证据6张,证明江西东升塑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且未开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4.2025年8月31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江西东升塑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且未开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5.博彩公司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东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亿条塑料编织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洪环审批【2012】244号),证明江西东升塑业有限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6.《江西东升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亿条塑料编织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复印件1份,证明江西东升塑业有限公司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情况;7.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2份,证明高伟韦、周雄旺的身份和资格。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2025年9月5日,我局向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洪环责改字〔2025〕湾里002号),责令造粒拉丝工序生产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2025年11月3日,我局向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洪环罚告字〔2025〕61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利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你单位于2025年11月4日签收并于11月5日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11月25日,我局组织召开听证会。你单位提出:1、我公司主要生产水泥包装袋用的圆筒布,原料中并无对人体及周边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成份,生产是在未封闭状态下进行的。废气是由设备高温熔解聚丙烯产生,生产时室温远超40多度,并有废气处理设施抽取烟气,“三废”排放检测也均在规定标准范围内;2、按应急办安全生产和消防要求,我公司车间必须保持四面通风(窗户需安装风扇),过道顺畅,因此生产是在未封闭状态下进行。3、博彩公司8月31日突击检查时,我公司环保设施未开大概率是高温导致设备故障停机造成的,当班生产人员环保意识薄弱未及时查觉,而非我公司有意所为,生产负责人到场后便已立即开启了环保设备;4、我公司已立刻进行整改并召开生产会议,完善流程,对于环保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进行不定期培训和检查跟踪;5、我公司近年受大环境影响,生产经营已举步维艰,入不敷出,11.2万元的行政处罚过重,难以承受。我局执法支队提出:1、环保的密闭要求是“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依法设立的排气口、通风口是允许的,我局环评的要求与应急局的要求并无冲突;2、8月31日,现场检查的现状为两套设备均未开启,值班员工称不敢立即开启环保设施,公司相关负责同志时隔一个多小时才赶到开启设备;3、“及时整改、立行立改”不构成减轻行政处罚的充分条件,应当是企业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我局的复核意见如下:你单位的核心主张申辩不成立。你单位环评批复中废气污染防治要求为“印刷车间及造粒拉丝车间应安装通风排气设备、采取强制通风措施,降低印刷车间非甲烷总烃及造粒拉丝车间挥发性废气对车间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实际为办理环评批复阶段你单位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是作为无组织排放要求;而在2021年办理环保竣工验收阶段,造粒拉丝生产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已变更为由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经水喷淋+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后向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0.1.2 规定:“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你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并非突发故障,企业员工在已知晓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仍继续生产。综上,我局案审办对你单位的听证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参照《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中《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细化:未密闭,已安装但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处罚幅度(A)/万:10≤A<14”的规定,鉴于你单位虽如实说明有关违法事实,但未立即配合整改工作。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1.2万元整(壹拾壹万贰仟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到博彩公司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开具“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根据系统生成的缴款码,可通过银行柜面、网银、赣服通、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等方式缴款。你单位缴纳罚款后,依据短信提示打印电子发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博彩公司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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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
博彩公司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洪环行罚〔2025〕69号
当事人名称:南昌众星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37Rf5P3L
地址:湾里小企业创业基地1#厂房第一层101室、102室
我局于2025年9月1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印刷车间正在生产,生产车间除应急疏散通道外其他门已关闭,执法人员巡查至车间北面时发现窗户外的活性炭吸附设备未开启,车间外北面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端的风机检查时也未开启。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2.《2025年9月1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未开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3.2025年9月1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未开启大气污染防治设施;4.博彩公司排名《关于南昌众星湾里广告喷绘及灯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洪环环评〔2024〕112号),证明你单位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5.《关于南昌众星湾里广告喷绘及灯箱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部分内容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已完成自主验收的情况;6.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复印件2份,证明周雄旺、高伟韦的身份和资格。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2025年9月2日,我局对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洪环责改字〔2025〕湾里004号),要求你单位印刷车间生产时立即按规定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2025年12月2日,我局向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洪环罚告字〔2025〕73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利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你单位于2025年12月2日签收。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的规定,参照《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第二章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十四)第一项细化“违法行为:已密闭,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处罚幅度(A)/万为:2≤A<6”的规定,鉴于你单位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说明有关违法事实,同时按整改要求立即开启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贰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到博彩公司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开具“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根据系统生成的缴款码,可通过银行柜面、网银、赣服通、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等方式缴款。你单位缴纳罚款后,依据短信提示打印电子发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博彩公司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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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博彩公司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洪环行罚〔2025〕70号
当事人名称:博彩公司南莲机动车辆检测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8343134E
地址:江西省博彩公司青云谱区南莲路335号
我局于2025年8月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主要从事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通过调阅博彩公司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历史数据,发现你单位于2025年7月9日在1号线使用《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中的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车辆赣A50S87(蓝牌)的历史视频,发现尾气检测过程中,尾气收集锥形管脱落,没有套在排气管上,仍出具了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编号:360104032507091005536572)。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将摄像回放历史视频播放给你单位看,你单位表示认可。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D.2.4测试程序。D.2.4.4 将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插入深度至少为400mm,并固定在排气管上。将气体质量分析系统的锥形管安装到车辆排气管上,并按要求进行固定,注意排气收集软管的布置和走向都不应明显增加系统流动阻力。”的规定,你单位检测收费自行定价,检测车辆赣A50S87(蓝牌)收取人民币178元。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洪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具备相应资质;3.2025年8月7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现场查看情况;4.2025年8月7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调查询问情况;5.赣A50S87收费电子发票,证明你单位检测车辆赣A50S87收费情况;6.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360104032507091005536572)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已出具结果为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7.《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证明相关检测规范标准;8.2025年8月7日现场检查照片2份,赣A50S87检测视频一份,证明你单位在尾气检测过程中,尾气收集锥形管脱落,没有套在排气管上;9.执法证复印件1份,证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
2025年8月7日,我局对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洪环责改字〔2025〕青云谱005号),责令你单位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将车辆进行复检;3.严格按国标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检测。你单位于8月8日已将车辆赣A50S87(蓝牌)召回复检,复检合格。8月20日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扣除绩效处理,增加每周核查机制,并于醒目位置粘贴工作提示,提示工作人员“尾气检测完毕,引车员拍照确认采样管、锥形管是否连接正常”。
2025年10月20日,我局对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洪环罚告字〔2025〕48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你单位有权利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你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签收并于10月23日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11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听证会。你单位提出:1、案涉事件系多因素导致的偶发意外,无主观过错,不具备违法故意的问题;2、“安车”检测系统阈值设置及灵敏度问题是事件发生的核心客观因素;3、出具的检测报告不构成“虚假报告”,数据真实性有复检结果佐证;4、行为情节轻微、及时改正且无危害后果,完全符合法定免罚条件,且对你单位免罚符合生态环境监管导向,有同类案例可参考;5、近年经营困难,免罚有助于维护行业稳定与就业。
我局执法人员的复核意见如下:1、你单位在案涉车辆检测过程中,未将锥形管固定好,检测过程中锥形管脱落,不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技术规范要求,存在未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事实。且作为专门从事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你单位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检测人员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全程监督设备等,其负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的义务,更具备保障规范开展检测过程的能力,理应及时发现锥形管脱落的事实,在检测结束后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锥形管脱落的事实,在检测结束后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锥形管脱落的事实,本应对案涉机动车重新检测,但是,其在明知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的情况下,仍然出具排放检验报告并上传至平台,可以认定其存在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主观故意;2、未固定好锥形管,锥形管脱落属于改变关键检验条件,检测过程中锥形管脱落直接导致当时检测数据失真,破坏机动车排放监管制度的公信力,损害环境管理秩序,其危害性已体现在对监管制度的破坏中。你单位所称“车辆复检证明排放合规”,召回重检合格仅能证明车辆当前状态,不能否定初次检测程序违法以及检测报告虚假的性质;3、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于破坏检测制度的公信力及环境监管秩序,而非以实际污染后果为要件;4、鉴于你单位在我局下达责改后主动整改,我局已酌情考虑,拟在法定幅度内以最低金额进行处罚。博彩公司市级以及江西省省级免罚清单范围均不包含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你单位提及的同类型案例不具有参考性;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需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当。企业经营困难并非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事由。你单位作为国有企业,更应承担合规运营的社会责任,若因经营困难豁免处罚,将损害法律权威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综上,我局案审办对你单位的听证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的规定,参照《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的“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项“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细化为: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报告数量(a)/件<10,10≤处罚幅度(A)/万<20”的规定,鉴于你单位积极整改,并将车辆赣A50S87(蓝牌)召回复检,复检合格。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10万元(拾万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8元(壹佰柒拾捌元),合计人民币100178元(拾万零壹佰柒拾捌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缴款方式:到博彩公司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开具“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根据系统生成的缴款码,可通过银行柜面、网银、赣服通、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等方式缴款。你单位缴纳罚款后,依据短信提示打印电子发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博彩公司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博彩公司排名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