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分局、县(区)环保局:
现将《市环保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博彩公司排名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环保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2016年,全市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市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评信息、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对环保工作的促进、宣传作用。
一、扎实推进重点环节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认真落实《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要求,对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限对“绿色南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更新。(责任分工见附件1)
2、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监测站);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防处、支队、总量处、监测站);进一步做好辐射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辐射项目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日常监管信息(审批处、环评处、支队);督促检查建设单位主动公开环评信息(审批处);建立饮用水源地巡查机制,开展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定期形成《博彩公司排名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并通过市环保局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支队、监测站)。
3、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生态创建、环评审批、发展规划、环保宣传、作风效能、人事任免、环保咨询互动等方面行动方案、法规文件,按“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制作行文阶段同步在“绿色南昌”、“中国南昌”网站公开(各处室、单位);继续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信息(审批处、环评处);坚持“每日读网”制度,及时处理回复群众咨询、留言、举报投诉问题,主动公开举报问题处理情况(信息中心、法规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处置情况及调查结果(支队);及时发布环保工作动态信息,重点、亮点工作、重要活动应及时形成简要动态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办公室);按市财政要求,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规财处)。
二、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4、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各处室、单位)。
5、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信息,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并通过“绿色南昌”、“中国南昌▪市环保局”有关栏目向社会解读(法规处)。
4、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做到热情服务、按时答复。对于经审定可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以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办公室、信息中心,各处室、单位)。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
5、加强信息源管理。按时各单位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其他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要求、同步落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树立“应公开尽公开”观念,推动各类信息源的形成。
6、落实信息员制度。各单位应明确一名信息员,定期对政务网站有关版块、条目浏览查阅,加强与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衔接,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7、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各单位原则上对各类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予以公开的信息自行上传,对重大及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应报相关领导审批(审批表及流程见附件2)。
8、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尽快完成“博彩公司排名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改版建设,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信息发布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附件1: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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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项目 |
公 开 内 容 |
时限要求 |
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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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点污染源 基本信息 |
1.1 企业名称 1.2 企业地址 1.3 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称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污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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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污染源监测 |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 1.1 污染源名称 1.2所在地 1.3 监测点位名称 1.4 监测日期 1.5 监测项目名称 1.6 监测项目浓度 1.7 排放标准限值 1.8 按监测项目评价结论 |
监督性监测结果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 |
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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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未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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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量控制 |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总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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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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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3.1 企业名称 3.2 排污许可证号 3.3 有效期限 3.4 排污口名称、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限值 |
许可证发放或信息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
污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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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污染防治 |
1.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1.1 企业名称 1.2 要求完成期限 1.3 咨询机构 1.4 组织评估、验收的部门 1.5 通过评估日期和评估意见 1.6 通过验收日期和验收意见 |
季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 |
污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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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项目 |
公 开 内 容 |
时限要求 |
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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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污染防治 |
2.大、中城市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公报 |
每年6月5日前发布上一年度信息 |
污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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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结果 3.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果 3.2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审批结果 3.3 可作为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批结果 3.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审批结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污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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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达标的 企业名单、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合格的指标 |
固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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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名单 |
污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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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排污费征收 |
1. 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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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季度排污费征收情况 2.1 被征收者名称 2.2 征收时段 2.3 应缴数额 2.4 实缴数额 2.5 征收机关 |
季度终了后45日内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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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污费征收减、免缓情况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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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项目 |
公 开 内 容 |
时限要求 |
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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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察执法 |
1.直接办理、承办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信访、举报人信息不得公开) |
调处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 |
法规处牵头 监察支队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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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挂牌督办 2.1 督办事项 2.2 整治要求 2.3 完成时限 2.4 督办部门 2.5 完成情况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法规处牵头 监察支队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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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自动监控情况 3.1 企业名称 3.2 监控点名称 3.3 监测日期 3.4 流量 3.5 监测因子 3.6 自动监控数据(日均值) 3.7 排放标准限值 3.8 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日期及合格情况 |
数据生成后1个工作日内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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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气自动监控情况 4.1 企业名称 4.2 监控点名称 4.3 监测日期 4.4 流量 4.5 流速 4.5 监测项目名称 4.6 折算浓度(日均值) 4.7 标准限值 4.8 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日期及合格情况 |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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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5.1 企业名称 5.2 评价年度 5.3 评价等级 5.4 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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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生成或更新后20个工作日内 |
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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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项目 |
公开内容 |
时限要求 |
发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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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处罚 |
1.直接做出的处罚决定 1.1 被处罚者名称 1.2 违法事实 1.3 处罚依据 1.4 处罚内容 1.5 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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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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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做出的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 2.1 当事人名称 2.2 违法事实 2.3 行政命令作出的依据 2.4 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 2.5 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 2.6 行政命令下达日期 2.7 命令作出机关 2.8 执行情况 |
相关内容生成或更新后20个工作日内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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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企业名单 |
季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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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境应急 |
1.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
预案批准后20个 工作日内 |
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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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名单 |
年度终了后20个 工作日内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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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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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辖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情况 |
污防处、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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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辖区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
监察支队 |
备注:
1.重点污染源,由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应至少包含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在内。
2.自动监控情况原则上由省级环保部门公布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信息,市县按属地监管原则公布辖区内企业污染源信息,但县级环保部门没有获取数据能力的,由获取数据的上一级环保部门公布。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按照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始公布。公布自动监控数据时,应标注说明出现异常或超标情况将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
附件2:
上网信息发布审批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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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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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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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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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传网站 |
绿色南昌网 (栏目) |
中国南昌网 (栏目) |
其他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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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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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分管 信息公开 工作领导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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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情况 |
上传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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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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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员 (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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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网信息审批流程:处室(单位)承办人员形成信息源文件→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处室(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信息公开领导审核→电子版发网站后台操作人员→后台操作人员规范排版并上传→审批表留存备查。
2、各处室(单位)发文应予公开的文件,在发文稿纸“保密程度”栏中注明“主动公开”,不需再填写审批表,由文印室将电子版直接发网站后台操作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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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公司排名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