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各有关单位都必须进行申报登记,现将2010年度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辖区内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各有关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0年1月5日至2月28日。
三、申报的主要内容:
2009年度全年各有关单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四、申报地点:
一、城区内市属(含)以上的各单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内的单位,到博彩公司排名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站前西路177号)办理申报登记。
二、城区内市属以下的单位,到所在地的区环保局办理申报登记。
三、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辖区内的单位,到所辖县环境保护局办理申报登记。
凡逾期未办理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手续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6409906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